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上海市集中供热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的限额要求、计算方法、统计范围及节能管理措施。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集中供热企业的能源消耗管理与评价。
Title:Energy Consumption Quota for Central Heating per Unit Product
中国标准分类号:F03
国际标准分类号:27.01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DB31/T 735-2021《集中供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是一项针对上海市地方的强制性标准,旨在规范集中供热单位的能源消耗行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详细解读:
4.1 能源消耗限额值
本条款规定了集中供热单位产品的能源消耗限额值。具体而言,对于不同规模和类型的集中供热设施,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的上限被明确规定。例如,小型、中型和大型集中供热站各自有相应的能耗限值。这些限值是基于历史数据统计分析以及技术进步预期设定的,旨在推动企业通过改进技术和管理来降低能耗。
4.2 耗能设备要求
在这一部分,标准强调了对耗能设备的选择与使用。要求所有用于集中供热的锅炉、热交换器等主要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内的相关节能标准,并且需要定期维护以确保最佳运行状态。此外,还鼓励采用新技术如余热回收系统来进一步减少能源浪费。
5.1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
为了准确评估能源消耗情况,标准要求集中供热单位必须按照GB/T 29453的规定配备必要的能源计量器具。这包括但不限于流量计、温度传感器、压力表等,并且这些仪器应当经过校准且处于有效期内。同时,还应建立完善的记录制度以便于长期跟踪和管理能源使用状况。
6.1 管理体系建立
最后,在管理体系方面,标准提出集中供热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能源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职责权限,制定合理的操作规程,并开展员工培训以增强全员节能意识。另外,还需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以上就是关于DB31/T 735-2021《集中供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中几个核心内容的具体解析。希望可以为相关从业者提供一定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