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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安徽省内重大动物疫情(三种病)确认报告的流程和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安徽省内从事动物疫病防控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Title:Specification for Confirmation and Reporting Process of Major Animal Epidemics (Three Diseases) - DB34T 3932-2021
中国标准分类号:B 46
国际标准分类号:65.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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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重大动物疫情的确认报告是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DB34/T 3932-2021《重大动物疫情确认报告流程规范》为安徽省地方标准,对重大动物疫情的报告、确认和处理作出了具体规定。以下将依据该标准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规范》明确了报告范围。根据第5.1条,当发现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三种重大动物疫病疑似病例时,应立即启动报告程序。这强调了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和全面性,确保任何可能的重大疫情都能被迅速识别。
其次,《规范》详细规定了报告流程。第6.1条指出,发现疑似病例后,现场工作人员或兽医需在2小时内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这一时间限制旨在减少疫情扩散风险,要求相关人员快速响应。同时,第6.2条规定报告内容必须包括发病地点、发病时间、发病数量等关键信息,以帮助后续调查和处置。
再者,《规范》对疫情确认做出了明确规定。按照第7.1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诊断。如果初步判断为重大动物疫情,需按第7.2条要求,将样本送至省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最终确诊。此过程确保了疫情诊断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此外,《规范》还强调了疫情处置措施。一旦确诊为重大动物疫情,应立即采取隔离封锁等紧急扑灭措施,防止疫情蔓延。第8.1条明确要求建立应急指挥体系,协调各方力量开展防控工作。同时,第8.2条提出要加强对养殖场户的技术指导,提高其自我防护能力。
最后,《规范》要求加强事后评估与总结。第9.1条指出,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应进行全面评估,分析疫情发生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措施。这一环节对于完善防控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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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