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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鸡头黄精产地加工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加工流程、质量要求及包装、贮存和运输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鸡头黄精在山西省范围内的产地加工环节。
Title: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Processing of Polygonatum cyrtonema at Place of Origin
中国标准分类号:B 46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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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鸡头黄精产地加工技术规程》(DB14/T 2284-2021)是山西省发布的关于鸡头黄精这种中药材的产地加工技术规范。以下将对其中的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1. 原料要求
该标准明确规定,用于加工的鸡头黄精原料必须来源于健康的植株,并且在采收时应选择生长周期达到两年以上的植株。这主要是因为经过两年以上的生长,鸡头黄精的有效成分含量较高,能够保证药材的质量。
2. 采收时间
根据标准,鸡头黄精的最佳采收时间为每年的秋季,具体来说是在9月至10月期间。这一时间段内,植物体内的营养物质积累达到峰值,有助于提高药材的质量和药效。
3. 初步处理
在采收后,鸡头黄精需要立即进行初步处理,包括清洗和去杂。清洗是为了去除附着在表面的泥土和其他杂质,而去除杂草等非药用部分则可以减少后续加工过程中的污染风险。
4. 干燥方法
干燥是鸡头黄精加工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步。标准推荐采用自然晾晒或热风干燥的方式。自然晾晒要求将洗净后的鸡头黄精摊放在通风良好的场地,避免阳光直射;而热风干燥则需控制温度在50℃至60℃之间,以防止有效成分的流失。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应确保干燥彻底,以免发生霉变。
5. 包装与储存
最后,在完成干燥后,鸡头黄精应当密封包装,并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地方。包装材料应具有良好的防潮性能,同时要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生产批号等信息,以便于追溯管理。
以上是对《鸡头黄精产地加工技术规程》(DB14/T 2284-2021)中几个关键条款的深入解析。遵循这些规定不仅能够保障鸡头黄精的质量,还能促进其规范化生产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