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核医学科在选址、设计、建设、设备配置、辐射防护及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核医学科建设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Title:Norm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Nuclear Medicine Department
中国标准分类号:C45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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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核医学科建设规范中关于辐射防护的要求是确保工作人员和公众安全的重要内容。在TCIRA 36-2022与旧版标准相比,辐射防护措施有了更细化的规定。以辐射剂量限值为例,新标准将个人年有效剂量限值从5mSv调整为1mSv,这一变化旨在进一步降低职业照射水平。
具体应用时,核医学科需要对每个操作环节可能产生的辐射剂量进行评估。例如,在使用放射性药物时,应选择最小必要活性的药物,并优化给药方式和时间。同时,要合理布局工作场所,设置屏蔽墙和防护门等设施,确保工作人员处于低剂量区域。
为了达到新的剂量限值要求,科室还需加强监测手段。定期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建立完整的剂量档案;配置便携式剂量仪,实时监控工作环境中的辐射强度。此外,还应制定严格的出入管理制度,限制无关人员进入高辐射区。
通过这些具体的措施,可以使核医学科的辐射防护水平得到显著提升,更好地保障相关人员的安全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