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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天津市卫生机构能耗定额的技术要求、计算方法和管理措施。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卫生机构的能耗管理与评价。
Title:Energy Consumption Quota for Public Institutions - Part 3: Health Institu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F01
国际标准分类号:9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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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公共机构能耗定额 第3部分:卫生机构》(DB15/T 2238.3—2021)是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为卫生机构的能耗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指导。以下选取几个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在能耗指标设定方面,标准明确要求卫生机构应根据建筑功能、规模及实际使用情况合理确定能耗限额值。例如,住院部的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不应超过60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门诊部则为45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这些数值是基于大量调研数据得出的,能够反映行业平均水平,同时鼓励机构通过技术改造降低能耗。
其次,关于节能措施的实施,标准强调了对主要耗能设备如中央空调系统、热水供应系统等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的重要性。例如,空调系统的冷凝器需每年清洗至少一次,确保其高效运行;热水锅炉的热效率不得低于85%,并应配备自动控制系统以优化能源利用。此外,还提倡采用变频调速技术来减少不必要的电力消耗。
再者,在能源计量与统计环节中,标准指出所有卫生机构都必须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能源计量器具,并建立完善的台账记录制度。对于大型医疗设备,如CT机、MRI等,除了常规用电量统计外,还需单独核算其专用设备的能耗情况。这有助于更准确地评估各部分的实际用能状况,为后续节能改进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最后,标准特别提到在新建或改扩建项目时,应充分考虑绿色建筑理念,优先选用节能环保型材料和技术方案。比如在外墙保温层厚度的选择上,要兼顾保温效果与经济性,避免过度投资;而在照明设计方面,则推荐使用LED灯具替代传统光源,不仅亮度更高而且寿命更长。
综上所述,《公共机构能耗定额 第3部分:卫生机构》从多个维度规范了卫生机构的能耗管理流程,旨在促进整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各相关单位应当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该标准的各项规定,共同推动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