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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安全技术要求,包括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等方面的具体规范。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范围内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项目。
Title:Safety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Adding Elevators to Existing Multi-story Residential Building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9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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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1/T 1298-2021《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安全技术要求》是上海市为规范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程而制定的地方标准。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一、适用范围与基本规定
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七层及以上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保养等全过程的安全技术要求。对于四至六层的住宅加装电梯也可参照执行。加装电梯应遵循安全性、适用性、经济性和环保性的原则,并确保不降低原有建筑的结构安全性和抗震性能。
二、建筑设计
1. 建筑设计应综合考虑建筑布局、日照间距、消防通道等因素,确保加装电梯不影响原有建筑的采光通风和消防安全。加装电梯宜设置在建筑南侧或西侧,避免对北侧住户造成遮挡。
2. 加装电梯井道与主体建筑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米,且不应影响建筑外墙的防水、保温等功能。
三、结构安全
1. 加装电梯应进行专项结构安全性评估,确保原建筑能够承受新增荷载。当原建筑承载力不足时,需采取加固措施。
2. 新增电梯基础应与原建筑基础可靠连接,基础形式应根据地质条件确定,优先采用独立基础或条形基础。
四、设备安装
1. 电梯设备选型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优先选用节能型产品。电梯额定速度不宜超过1.75m/s,额定载重量不宜大于1000kg。
2. 电梯井道内部应设置防撞装置,井道顶部应安装避雷设施。电梯机房应具备良好的通风、照明和排水条件。
五、施工安全
1. 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施工前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专家论证通过。
2. 施工现场应设置围挡,悬挂安全警示标志,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高空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佩戴安全带等防护用品。
六、验收与维护
1. 工程竣工后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 使用单位应建立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维护保养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不得带病运行。
以上内容为DB31/T 1298-2021标准中的关键条款解析,旨在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项目提供科学合理的指导依据,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