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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的技术要求、数据处理和质量保证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挥发性有机物的走航监测工作。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VOCs Mobile Monitoring in the Yangtze River Delta Ecological Green Integrated Development Demonstration Zone
中国标准分类号:Z72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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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2/T 310002—2021《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技术规范》是一项专门针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走航监测的技术标准。这项标准在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改善、促进绿色发展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以下将对标准中的关键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在术语和定义部分,标准明确界定了“走航监测”、“挥发性有机物”等核心概念。例如,“走航监测”是指利用车载或机载监测设备沿指定路线行驶过程中实时采集空气样品并分析其中VOCs浓度的技术手段。这一定义为后续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统一的语境。
其次,在监测准备阶段,标准要求制定详细的监测计划,包括但不限于监测目标、路线设计、仪器校准等内容。特别强调了路线的选择应覆盖工业区、居民区、交通干道等人流密集区域,确保数据的全面性和代表性。此外,还规定了仪器设备的预热时间和操作人员培训要求,以保证监测结果的准确性。
再者,在现场监测环节,标准提出了具体的操作步骤和技术要求。如要求使用经过检定合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便携式或车载式VOCs监测仪;监测过程中需记录气象条件、车辆速度等信息;对于异常数据应及时复测,并做好详细记录。这些措施旨在减少外界因素对监测结果的影响,提高数据可信度。
最后,在数据分析与报告编制方面,标准指出应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处理原始数据,剔除无效值后计算平均值或其他统计量作为最终结果。同时,还鼓励运用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绘制污染分布图,直观展示不同时间段内VOCs的空间变化趋势。此外,报告中还应当包含必要的背景资料、监测方法说明以及改进建议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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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