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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电子招标投标行政监管的技术要求、系统功能、数据交换与安全等。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的行政监管工作。
Title: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Administrative Supervision of Electronic Bidding and Tendering in Housing Construction and Municipal Engineer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9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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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1/T 3471—2021《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电子招标投标行政监管技术规程》是辽宁省发布的关于电子招标投标的重要地方标准。以下选取部分关键条文进行深度解读:
一、适用范围
该规程适用于辽宁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工作。明确了规程的地域覆盖范围和工程类型,为后续具体条款提供了实施基础。
二、基本要求
第四条指出,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这是招标投标的基本准则,确保了整个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三、平台建设
第七条规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具备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强调了交易平台的技术规范性,保障交易的安全进行。
四、数据管理
第十二条要求,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应建立健全的数据管理制度,确保数据的真实、完整和可追溯。这有助于维护招投标过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五、监督机制
第二十条提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监管系统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全程监控。明确了监管部门的责任,提高了监管效率。
六、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明确,对于违反本规程的行为,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强化了法律约束力,震慑违法行为。
以上条文从不同角度规范了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为辽宁省建设工程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