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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创建的基本要求、管理规范、评价与改进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济南市范围内食品安全示范街(区)的创建、评定和管理。
Title:Creation Requirements for Food Safety Demonstration Streets (Areas)
中国标准分类号:XK 05
国际标准分类号:67.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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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创建是提升城市食品安全水平的重要举措。《DB3701/T 18—2021 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创建要求》为创建工作提供了详细的规范和指导。以下将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一、组织管理
标准中明确指出,创建单位应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或社区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及相关部门人员。这一体系旨在确保创建工作有强有力的领导和协调机制。领导小组需制定详细的创建计划,并定期召开会议,检查工作进展,解决遇到的问题。此外,还需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创建工作中的各种文件资料进行归档保存,以便日后查阅和评估。
二、经营主体管理
对于餐饮服务提供者,标准要求其必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从业人员需持有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至关重要,应保持清洁整齐,配备足够的消毒设施。厨房操作间需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同时,要求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确保所采购食品来源合法合规。
三、食品安全监管
市场监管部门需加强对示范街(区)内食品经营者的日常巡查,频率不得低于每周一次。发现违法行为应及时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录入信用信息系统。鼓励采用信息化手段实施远程监控,提高监管效率。此外,还应设立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消费者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投诉,并给予反馈。
四、宣传教育培训
创建单位应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普及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讲座等形式提高公众意识。特别要加强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内容涵盖法律法规、操作规范等方面。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社会共治
倡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形成政府主导、企业自律、群众监督的良好氛围。鼓励行业协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助政府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支持新闻媒体客观报道食品安全状况,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以上是对《DB3701/T 18—2021 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创建要求》部分内容的重点解读,希望对实际创建工作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