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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基础地理信息地形要素的数据内容、表达方式、精度要求及属性描述。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内基础地理信息地形要素数据的生产、建库与应用。
Title:Basic Geographic Information Topographic Elements Data Specific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P52
国际标准分类号:07.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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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204/T 1016-2021《1500 11000基础地理信息地形要素数据规范》是常州市地方标准,于2021年发布实施。该标准规定了1:1500和1:10000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地形要素的数据内容、数据格式、数据采集、数据处理、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要求。
以下是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解读:
1. 数据内容要求:标准规定了地形要素包括水系、居民地、交通、地貌、植被与土质五大类。其中水系要素要表示河流、湖泊等,居民地要素要表示建筑物、道路等,交通要素要表示公路、铁路等,地貌要素要表示等高线、坡度等,植被与土质要素要表示绿地、裸地等。
2. 数据格式要求:数据应采用符合国际标准的矢量数据格式,如GML、SHP等。要素编码应遵循国家统一的分类编码体系,属性字段应包含要素名称、类型、位置等必要信息。
3. 数据采集要求:数据采集应采用全野外数字测图或航测内业数字化方法。外业测量应使用不低于一级精度的测量仪器设备,内业处理应采用自动化软件系统。对于1:1500比例尺数据,平面位置中误差不应大于±0.15m,高程中误差不应大于±0.10m;对于1:10000比例尺数据,平面位置中误差不应大于±1.50m,高程中误差不应大于±0.50m。
4. 数据处理要求:数据处理应包括数据检查、坐标转换、投影变换等环节。数据检查应重点检查数据完整性、逻辑一致性、拓扑关系等。坐标转换应采用国家标准的坐标系,如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投影变换应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
5. 质量控制要求:质量控制应贯穿数据生产全过程。生产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配备专职质检人员。每道工序完成后都应进行自检互检,最终成果应由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质量评定采用百分制,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低于70分为不合格。
6. 数据更新要求:数据更新周期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不超过两年。更新内容应包括新增要素、变化要素和消失要素。更新方式可采用全面更新或增量更新。更新后应及时发布更新说明文件,告知用户更新范围和内容。
7. 数据发布要求:数据发布应采用网络共享或介质拷贝两种方式。网络共享应设置访问权限,确保数据安全。介质拷贝应提供完整的技术文档和使用说明。数据发布前应进行脱密处理,去除涉密信息。
8. 数据使用要求:数据使用者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将数据用于商业目的。数据使用者应对数据的安全性和准确性负责,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给数据提供方。数据提供方有权对数据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 数据归档要求:数据归档应包括原始数据、中间数据、最终成果三个部分。归档介质应选用耐久性好的存储设备,如光盘、磁带等。归档数据应定期进行备份和迁移,防止数据丢失。归档资料应建立完整的目录和索引,便于检索和利用。
10. 其他要求:标准还对数据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使用本标准时都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