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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建设要求、功能设置、运行管理及保障措施。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内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Title: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Requirements for Three-level Social Public Security Comprehensive Governance Centers at County, Town, and Village Levels in Jiangsu Province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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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205/T 1019-2021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规范》是一项重要的地方性技术标准,旨在指导和规范基层社会治理中心的建设工作。以下是对该标准中几个关键条文的详细解读。
关于组织架构与人员配置
标准中明确指出,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应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工作机制,并设立专门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在人员配备上,要求每个层级都需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其中县级综治中心至少配备5名以上专职人员,镇级不少于3名,村级则确保有1名专兼职人员负责相关工作。此外,还鼓励引入专业社工或志愿者参与服务,以增强队伍的专业性和覆盖面。
工作制度建设
标准强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是保障综治中心高效运转的基础。包括但不限于例会制度、信息报送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特别提到每月召开一次例会,总结当月工作情况并部署下阶段任务;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半小时内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技术支撑体系构建
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标准提出了构建统一的信息平台作为技术支撑的核心内容之一。该平台应当具备数据采集、存储、分析及共享等功能,能够实现上下级之间的互联互通。同时,对于硬件设施也提出了具体要求,比如办公区域面积不得低于一定标准,需配备必要的计算机设备、打印机等办公用品,并且要保证网络连接稳定可靠。
监督考核机制
为了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标准还规定了监督考核办法。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级综治中心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打分,并将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当中。对于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而对于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则采取约谈整改等措施。
以上就是对《DB3205/T 1019-2021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规范》中部分重要内容所做的简要解析。希望这些信息能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