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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南京市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的术语和定义、核算内容、核算方法、数据来源与质量控制、核算报告编制要求等。本文件适用于南京市行政区域内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的核算工作。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EP Accounting of Ecosystem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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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201/T 1041—2021 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技术规范》是南京市地方标准,为科学核算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提供了具体的技术指导。以下是对该标准中几个关键条文的详细解读:
首先,在术语和定义部分,标准明确指出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是指一定区域在特定时间内生态系统为人类福祉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总和。这一定义强调了GEP不仅包括物质产品如林木等,还包括调节服务价值如气候调节、空气净化等以及文化服务价值如休闲娱乐等。
其次,在核算指标体系上,标准提出了由物质产品价值、调节服务价值和文化服务价值三大类组成的指标框架。其中,物质产品价值主要涵盖农林牧渔业产出;调节服务价值涉及气候调节、水质净化等功能;文化服务价值则包含旅游观光、科研教育等方面。这种分类有助于全面衡量生态系统的综合效益。
再者,关于数据收集与处理方法,标准要求采用实地调查、遥感监测等多种手段获取原始数据,并通过统计分析、模型计算等方式对数据进行整理加工。同时,还特别强调了数据质量控制的重要性,确保核算结果准确可靠。
此外,标准还规定了核算周期原则上以自然年为单位,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并且明确了核算结果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这体现了透明度原则。
最后,在应用与推广方面,鼓励各相关部门将GEP核算结果应用于政策制定、项目评估等领域,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与发展绿色经济相结合。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更好地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保护之间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