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深圳市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名词术语、参与方信息和产品信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的参与方信息和产品信息管理。
Title:Specification for Information of Participants and Products in Centralized Supervision Warehouse for Imported Frozen Products
中国标准分类号:B42
国际标准分类号:67.02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DB4403/T 156-2021《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参与方信息和产品信息规范》是一项重要的地方标准,旨在规范深圳市进口冷冻食品集中监管仓的管理流程,确保食品安全。以下将从标准的重要条文出发,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在“术语和定义”部分,标准对“集中监管仓”、“参与方”等核心概念进行了明确界定。例如,“集中监管仓”是指为保障进口冷冻食品的安全性,在特定区域内设立的统一存储、检验检疫及消毒处理场所。“参与方”则包括了进口商、承运人以及仓储服务提供者等多方主体。这些定义为后续条款提供了清晰的概念框架。
接着,在“参与方信息要求”章节中,标准规定了各参与方需提供的基本信息。如进口商必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且需要记录每次货物运输的具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牌照号、驾驶员姓名等。而对于承运人来说,则要求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以及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此外,还特别强调了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定期更新以保持最新状态。
再来看“产品信息要求”,这是该标准的核心内容之一。根据标准的要求,每批次进入集中监管仓的产品都必须附带详细的溯源资料。这其中包括原产地证明、出口国官方出具的卫生证书副本、生产企业注册编号等关键文档。同时,还需标明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限、规格型号等内容。值得注意的是,当发现某批货物存在异常情况时,比如外包装破损或者标签模糊不清等问题,应当立即停止入库操作并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另外,在“数据采集与传输”方面,标准也提出了具体的技术指导原则。要求采用电子化手段实现信息收集与共享,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地录入系统之中。并且明确规定了不同类型的电子信息应当遵循相应的格式标准,以便于后续查询使用。
最后,在执行监督机制上,本标准指出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各项规定的落实情况。一旦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取消相关资质资格。
综上所述,《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参与方信息和产品信息规范》通过一系列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不仅有助于提高整个行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同时也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更加安全可靠的食品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