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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人员管理、货物管理、环境卫生、消毒要求及应急处置等通用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内设立的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的运营和管理。
Title: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Centralized Supervision Warehouse of Imported Frozen Products
中国标准分类号:B41
国际标准分类号:67.2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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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403/T 154-2021《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 通用要求》是深圳市为规范进口冷冻食品的集中监管仓管理而制定的技术规范。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深度解读:
1. 人员管理
标准要求监管仓应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并定期开展培训。例如,第六条明确指出“管理人员需具备食品安全相关知识,且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专业培训”。这意味着所有参与进口冻品处理的工作人员不仅要熟悉基本操作流程,还必须了解最新的食品安全法规和技术标准。
2. 环境与设施
第七条规定了监管仓的基本设施配置,包括但不限于冷藏设备、消毒装置等。特别是对于温度控制有严格要求,“冷冻区温度应保持在-18℃以下”,这不仅保障了食品的质量安全,也符合国际通行做法。
3. 入库验收流程
第十一条详细描述了货物入库时需要执行的一系列检查程序,如核对单据、检验检疫证明文件等。同时强调了对每批次产品的抽样检测比例不得低于总量的5%,以确保来源可追溯性和安全性。
4. 日常运营与维护
第十五条提到,“仓库内应设立独立区域用于存放待检商品,并设置明显标识”,这样可以有效避免交叉污染。此外,还规定了每周至少一次全面清洁消毒的要求,以及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即隔离处理的规定。
5. 应急处置机制
标准特别重视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在第十九条中提出建立应急预案体系,包括但不限于感染防控措施、紧急疏散方案等内容。一旦发生疫情或其他公共卫生事件,能够迅速启动响应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以上内容仅为部分重点条款解析,实际应用中还需结合具体情况进行灵活调整。总之,《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通用要求》旨在通过标准化管理手段提升整个行业的服务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