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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车用汽油的环保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内销售和使用的车用汽油,旨在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环境的污染。
Title:Environment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Motor Gasoline
中国标准分类号:R12
国际标准分类号:75.16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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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 238-2021《车用汽油环保技术要求》是北京市为了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改善空气质量而制定的地方性标准。该标准对车用汽油的环保性能提出了更高要求,以下将从几个关键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在硫含量方面,标准规定车用汽油中的硫含量不得超过10mg/kg。这一限值远低于国家标准GB 17930中规定的10ppm(即10mg/L),体现了北京市对于降低尾气中二氧化硫排放的严格控制。低硫汽油能够显著减少发动机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硫氧化物,从而减轻酸雨形成的风险并保护生态环境。
其次,苯含量的上限设定为1.0%(体积分数)。苯是一种已知的致癌物质,其含量的降低不仅有助于改善车内空气质量,还能减少大气光化学反应中生成臭氧的机会,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再者,芳烃和烯烃含量也分别被限制在不超过40%和45%(体积分数)。这些成分的减少可以有效降低尾气中未燃烃类物质的排放量,同时也有助于减少颗粒物的生成,这对于控制PM2.5浓度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车用汽油的锰含量不得超过0.008g/L,这一规定旨在防止因锰化合物添加剂导致的汽车排放控制系统失效或损坏。过量的锰会沉积在三元催化器上,影响其正常工作,进而增加有害气体排放。
最后,标准还特别强调了车用汽油应具备良好的低温流动性,确保在冬季极端条件下车辆仍能正常启动和运行。这通过规定最低冷滤点来实现,具体数值需根据实际使用环境确定。
综上所述,DB11 238-2021标准通过对多项关键指标的严格限定,旨在全面提升车用汽油的质量,促进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