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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编制的基本要求、内容结构、表述规则及格式。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行政区域内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编制工作。
Title:Specification for Preparation of Occupational Health Examination Report
中国标准分类号:C53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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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1/T 3461—2021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编制规范》是辽宁省地方标准,该标准对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编制提出了明确要求。以下选取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标准中规定了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基本内容应包括被检者的个人信息、职业史、既往病史、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等。这意味着在编制报告时,必须确保信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以便为后续的职业健康管理提供依据。
其次,关于检查结果的描述,标准要求应当客观、真实地反映体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且要具体到具体的疾病名称或者异常指标。这要求编制人员具备专业的医学知识,能够准确判断体检数据的意义。
再者,对于需要进一步诊治的情况,报告中应提出明确的建议,比如转诊至专科医院进一步检查或治疗。同时,还应该给出相应的预防措施,以防止病情恶化或者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此外,标准特别强调了保密原则,要求所有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都必须严格保密,不得随意泄露给无关人员。这一规定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
最后,在报告格式上,标准也给出了统一的要求,包括字体大小、页面布局等方面的规定。这些细节看似简单,但却是保证报告规范性和专业性的基础。
总之,《DB21/T 3461—2021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编制规范》从多个角度规范了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编制工作,有助于提高报告的质量,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