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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基本原则、组织架构、工作流程、信息公示及监督考核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各级政府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Title:Regulation for \"Double Randomness and Public Disclosure\" Supervision Work
中国标准分类号:A00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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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401T 223—2021“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是合肥市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全市范围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开展。以下为部分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5.1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此条款规定了检查对象的抽取应遵循科学性与公正性原则。具体而言,检查对象库应当涵盖所有相关市场主体,并按照统一的编码规则进行标识。在实际操作中,各监管部门需确保抽取过程透明,可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随机抽取,避免人为干预。
5.2 随机选派执法人员
强调了执法人员的随机选派机制。要求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名录库中的人员需具备相应的行政执法资格。选派时应考虑专业匹配度及回避制度,确保检查工作的公平性和专业性。
6.1 检查计划制定
明确了检查计划制定的基本要求。包括确定检查范围、频次、方式等内容,同时需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风险评估结果来优化资源配置。此外,还特别指出检查计划应在实施前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7.1 检查结果公示
关于检查结果的公示,本标准要求检查结束后应及时将结果录入监管平台并对外公布。公示内容至少应包含检查时间、地点、对象、项目、结果等信息,对于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应依法予以保护。
以上是对该标准中几个关键条款的具体分析,希望对理解和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