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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建筑工程中轮扣式钢管脚手架的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中的安全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中轮扣式钢管脚手架的搭建、使用和拆除过程的安全管理。
Title:Safety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Wheel-type Steel Tube Scaffolding in Building Engineer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P43
国际标准分类号:9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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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建筑工程轮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DB11/T 1871-2021)是北京市地方标准,于2021年正式实施。该规程为轮扣式钢管脚手架的设计、施工、使用和拆除提供了详细的规范要求,旨在保障施工安全。以下对其中的关键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3.1.1 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要求
脚手架使用的构配件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的相关规定。具体而言:
- 钢管应采用Q235普通钢管,其壁厚不得小于3.24mm。
- 轮扣节点应由可锻铸铁或铸钢制成,表面无裂纹、气孔等缺陷。
- 可调托撑螺杆外径不得小于36mm,螺母厚度不得小于30mm。
这些要求确保了脚手架的基本强度和稳定性,避免因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安全隐患。
4.2.2 架体搭设要求
脚手架搭设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 立杆间距不应大于1.5m,横杆步距不宜大于1.8m。
- 搭设高度超过24米时,应设置连墙件,连墙件水平间距不得超过3跨,竖向间距不得超过3步。
- 架体与建筑物之间应设置防护措施,防止坠物伤人。
上述规定明确了脚手架搭设的具体参数和技术要求,有助于确保架体在使用过程中的稳固性。
5.1.1 安全检查内容
在脚手架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
- 构件是否完好无损;
- 连接部位是否牢固;
- 地基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 排水设施是否完善。
通过定期的安全检查可以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保证脚手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6.2.3 拆除作业注意事项
拆除脚手架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 必须从上至下逐层拆除;
- 不得同时拆除两层及以上;
- 拆下的构件不得抛掷,应用绳索吊运至地面。
正确的拆除顺序能够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而禁止抛掷构件则可以保护下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以上是对《建筑工程轮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中部分重要条文的深入解析。希望施工单位能够严格按照规程执行,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