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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再生铸造铝合金产品碳排放核算的原则、要求、核算边界、核算方法及报告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再生铸造铝合金产品的碳排放核算与报告,其他相关铝合金产品可参照执行。
Title:Calculation Method for Carbon Emissions of Recycled Casting Aluminum Products
中国标准分类号:无具体分类号(团体标准可能未纳入)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40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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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TZGZS 0108-2024再生铸造铝合金产品碳排放核算方法》相较于旧版标准在多个方面进行了优化和更新。今天我将聚焦于“原材料获取阶段碳排放核算”这一部分内容,探讨其在新旧版本中的主要变化以及具体应用方法。
在旧版标准中,对于原材料获取阶段碳排放的计算较为笼统,缺乏对不同来源材料的具体区分。而新版标准则更加细化,明确了从废铝回收到初级原料加工过程中各环节的碳排放因子,并引入了生命周期评估(LCA)的概念来指导数据收集与分析。
例如,在新版标准下,如果企业需要核算使用废铝生产的再生铸造铝合金产品的碳排放量,首先应当确定废铝的种类及其比例。接着,根据每种废铝对应的碳排放因子乘以其实际用量得出初步结果。此外,还需考虑运输过程中的能耗情况,将其换算成相应的二氧化碳当量后加入总排放量之中。
为了更好地理解上述流程,让我们来看一个案例:某公司计划生产一批重量为50吨的再生铸造铝合金,其中70%来源于废旧易拉罐,其余30%来自工业边角料。查阅新版标准附录得知,废旧易拉罐的碳排放因子为0.4 tCO2/t,而工业边角料为0.6 tCO2/t。那么该批产品的原材料获取阶段碳排放量计算如下:
(50吨×70%)×0.4+(50吨×30%)×0.6=14+9=23吨CO2
通过这种方式,不仅能够准确反映原材料获取阶段的实际环境影响,还能为企业制定节能减排措施提供科学依据。因此,掌握并正确运用新版标准中的相关条款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升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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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