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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重症医学数据集中患者数据的结构、内容、采集要求及数据交换格式。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各级医疗机构在重症医学领域中患者数据的采集、存储、传输和共享。
Title:Data Set for Critical Care Medicine: Patient Data
中国标准分类号:C05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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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T 1866-2021《重症医学数据集》是一项重要的地方标准,为重症医学领域提供了规范化的数据采集和交换依据。以下将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在数据集结构方面,标准明确要求数据集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情评估信息、治疗措施信息等六大类核心内容。其中患者基本信息必须包含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要素,并且要求唯一标识符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这表明在数据收集过程中要确保患者隐私保护的同时实现数据的准确追溯。
关于病情评估信息,标准规定需涵盖生命体征监测、实验室检查结果等多个维度。例如对于生命体征监测,要求记录心率、血压、血氧饱和度等指标,并且强调这些数据的时间戳应当精确到分钟级别。这意味着在实际操作中需要采用高精度的监护设备并做好时间同步工作,以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在治疗措施信息方面,标准指出应记录药物使用情况、手术干预等内容。特别提到当使用抗菌药物时,不仅要记录药品名称和剂量,还需注明给药途径及频率。这一要求有助于医疗机构更好地开展抗感染治疗管理,提高诊疗质量。
此外,标准还对数据质量控制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数据完整性、一致性和及时性三个方面。例如,数据完整性要求所有必填字段都不得为空;一致性则强调不同来源的数据之间不应存在矛盾;而及时性则是指数据从产生到入库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规定时限。这些要求共同构成了保障数据可用性的基础。
总之,《重症医学数据集》通过一系列细致的规定,为提升重症医学领域的信息化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持。它不仅促进了医疗资源的有效整合与共享,也为临床研究和决策支持奠定了坚实的数据基础。医疗机构在实施该标准时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数据管理体系,确保各项要求得到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