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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机关单位用水定额的计算方法、定额指标及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党政机关及其他国家机关的用水管理。
Title:Water Quota - Part 28: Government Agencie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9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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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用水定额 第28部分:机关》(DB11/T 1764.28-2021)是北京市地方标准,规定了机关用水定额指标及计算方法等内容。以下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机关单位的用水管理与评价。明确指出包括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在内的各类机关单位均需遵守该标准。
2. 用水定额指标
- 综合用水定额:机关单位的综合用水定额为每人每天不超过80升。此指标综合考虑了日常办公、生活用水需求。
- 分类用水定额:对于不同功能区域如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等,分别制定了具体的用水量上限。例如,卫生间用水每人每次不超过6升。
3. 计算方法
- 用水量应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并采用月度或年度平均值作为参考依据。
- 计算公式为:用水定额 = 实际用水量 / 人员数量。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以便于考核和改进措施的实施。
4. 节水措施要求
- 推广使用节水型器具,如感应式水龙头、延时自闭阀等。
- 定期检查供水设施,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 建立健全节水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节水宣传活动,提高全员节水意识。
5. 监督管理
各级水务部门负责对机关单位的用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超出定额指标的单位将采取相应整改措施直至达标为止。
通过以上内容可以看出,《用水定额 第28部分:机关》不仅提供了科学合理的用水标准,还强调了从制度到实践全方位推进节水工作的必要性,有助于促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