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质量要求及监督与改进。本文件适用于浙江省内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工作。
Title:Service Specification for Government Services at Township (Subdistrict) Convenient Service Centers
中国标准分类号:A01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DB3301/T 0334—2021《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规范》是浙江省杭州市为提升基层政务服务水平而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该标准从服务环境、服务事项、人员管理、服务流程、监督评价等多个维度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与运行进行了规范,旨在打造更加便捷、高效、透明的政务服务体系。
服务环境要求
标准明确规定了便民服务中心应具备良好的服务环境。首先,中心需设置醒目的标识牌和指示标志,确保群众能够快速找到所需的服务窗口。其次,大厅内应配备无障碍设施,如坡道、扶手等,方便行动不便的群众使用。此外,还要求提供充足的休息座椅、饮水机、雨伞架等便民设施,营造温馨舒适的服务氛围。
服务事项管理
在服务事项方面,标准强调便民服务中心应公开所有可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明确每项业务的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时限等内容。同时,鼓励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拓宽服务渠道,提高办事效率。对于高频次的民生类事项,应当设立专门窗口或绿色通道,优先处理,减少群众等待时间。
人员管理
关于人员管理,标准提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各项业务流程和服务礼仪。每个窗口至少配备两名工作人员,实行AB岗制度,确保工作连续性。此外,还要求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及时了解群众反馈意见,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服务流程优化
为了简化办事程序,标准提倡推行“一窗受理”模式,即一个窗口可以办理多项业务,避免群众多头跑腿。同时,大力推广电子政务应用,比如网上预约、自助终端查询打印等功能,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对于特殊群体,如老年人、残疾人等,应提供全程陪同服务或者上门服务。
监督评价机制
最后,建立健全监督评价机制也是本标准的重要内容之一。一方面,通过内部考核与外部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定期评估各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成效;另一方面,则要畅通投诉举报途径,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总之,《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规范》不仅为基层政府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也为广大人民群众享受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创造了有利条件。希望各地能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自身服务体系,真正实现“最多跑一次”的目标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