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平原水乡稻鳅综合种养的技术要求,包括环境条件、田间工程、苗种放养、饲养管理、病害防治和收获等环节。本文件适用于浙江省平原水乡地区稻鳅综合种养的生产与管理。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Rice-Loach Integrated Farming in Plain Water Towns - Part 4: Rice and Loach
中国标准分类号:B 61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平原水乡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 第4部分:稻鳅》(DB3304T 046.4-2021)是浙江省嘉兴市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规范稻鳅共作模式下的生产管理。以下是对该标准中关键条款的详细解读:
1. 养殖环境要求
标准指出,稻田应选择土壤肥沃、保水性好的地块,并且水源充足、水质良好,无污染。特别强调了稻田周围需设置防逃设施,如防逃墙或防逃网,高度不低于50厘米,以防止泥鳅逃逸。
2. 稻田改造
稻田改造是稻鳅共作成功的关键步骤之一。标准要求田埂加高加固,确保能够承受一定水位变化;同时开挖环形沟和田间沟,其中环形沟宽度一般为1.5-2米,深度约1米,用于泥鳅的栖息和避暑。田间沟则起到辅助排水和增氧的作用。
3. 放养前准备
在放养泥鳅之前,稻田需要进行彻底清整和消毒处理。标准建议使用生石灰对稻田进行全面消毒,用量通常为每亩75-100公斤。此外,还需施用基肥,有机肥与化肥相结合,以促进水稻和泥鳅共生环境的建立。
4. 苗种选择与放养
苗种质量直接影响养殖效果。标准推荐选用健康活泼、规格整齐的泥鳅苗种,规格一般在3克以上。放养密度要适中,每亩放养量控制在1500-2000尾左右,具体数量可根据当地条件调整。
5. 日常管理
日常管理包括投喂、水质调控、疾病防控等方面。标准规定,饲料投喂应遵循“四定”原则,即定时、定点、定量、定质。同时,定期监测水质指标,保持溶解氧含量在4毫克/升以上。对于病害防治,提倡采用生态方法,减少化学药物使用。
6. 收获与销售
收获时应注意适时捕捞,避免过早或过晚影响产品质量。标准建议根据市场需求合理安排捕捞时间,确保泥鳅达到最佳食用状态。另外,销售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保障消费者权益。
以上内容涵盖了稻鳅共作模式下从选址到收获的主要技术要点,为实际操作提供了明确指导。通过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可以有效提高稻鳅综合种养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