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山东省内校外培训机构作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创建要求、评价方法和管理规范。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创建与评估。
Title:Creation Guidelines for Trustworthy Consumption Demonstration Units - Part 13: Off-campus Training Institu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A46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2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指南 第13部分:校外培训机构》(DB37/T 3698.13—2021)是山东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经营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以下选取了部分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一、关于信息公开透明
标准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其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等信息,并公开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这意味着机构需确保消费者能够方便获取其合法资质和收费详情。这不仅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尊重,也是防止虚假宣传的重要措施。
二、课程与师资管理
标准强调课程设置应当科学合理,符合教育规律。同时,要求任课教师持有相应资格证书并具备相关教学经验。这对于提高教学质量至关重要,也避免了无证上岗现象的发生。
三、合同签订规范
明确指出校外培训机构在与学生或家长签订合同时,必须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示范文本。这有助于保护双方合法权益,减少纠纷发生几率。此外还特别提到要明确退费政策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四、资金安全保障
规定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建立独立的资金账户,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此举可以有效防范预付费风险,保障学员及其家庭财产安全。同时鼓励采用第三方托管等方式来增强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五、投诉处理机制
要求建立完善的客户投诉受理流程,及时响应并妥善解决消费者反映的问题。良好的售后支持不仅能够挽回客户信任,还能促进企业长远发展。
六、持续改进机制
提倡通过收集反馈意见不断优化服务模式,提升整体服务水平。这种自我完善的态度对于保持竞争优势具有重要意义。
以上几个方面涵盖了从基础条件到具体操作层面的诸多细节,为校外培训机构实现规范化管理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指导依据。希望各机构能够认真遵循该标准,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