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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在街区的创建原则、基本要求、管理要求、服务要求及评价与改进。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街区类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创建和管理。
Title:Creation Guidelines for Trustworthy Consumption Demonstration Units - Part 8: Blocks
中国标准分类号:A20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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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指南 第8部分:街区》是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 3698的组成部分,专门用于指导街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关于街区整体环境建设
标准要求街区应当具备良好的消费环境,包括但不限于整洁卫生、标识清晰、交通便利等条件。具体来说,街区内的公共设施应保持完好无损,如路灯、座椅、垃圾桶等,确保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能够享受到舒适安全的服务体验。
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街区需建立完善的消费者投诉处理体系,设立专门的消费者服务中心或投诉接待点,并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负责受理消费者的各类咨询与投诉。对于收到的每一件投诉,都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调查处理,并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经营主体资格审查
参与创建活动的所有商户均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许可证件,且实际经营项目不得超出许可范围。此外,还应对商户的诚信记录进行核查,优先选择那些具有良好信誉度的企业加入示范行列。
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
街区内的所有经营者都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保证所销售商品的质量合格、价格合理。同时,还应提供优质的售前售后服务,比如退换货政策明确、维修服务便捷高效等。
宣传教育与社会监督
为了提高公众对放心消费理念的认识和支持力度,街区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利用多种媒介传播正能量信息。另外,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到监督工作中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自律、群众参与的良好局面。
以上只是对部分关键条款进行了阐述,实际上整个标准涵盖了从硬件设施到软件管理等多个方面的内容,旨在全方位提升街区的整体形象和竞争力。通过遵循这些规定,不仅可以促进当地经济健康发展,也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