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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制浆、造纸及纸制品生产加工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原则、要求及管理。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制浆、造纸及纸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工作。
Title:Labor Protective Equipment Provision - Part 17: Personnel in Pulp, Paper and Paper Products Production and Process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C62
国际标准分类号:13.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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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3/T 1496.17-2021《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第17部分:制浆、造纸及纸制品生产加工人员》是黑龙江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制浆、造纸及纸制品生产加工行业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要求。以下将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标准中明确指出,在制浆、造纸及纸制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企业应根据作业环境和岗位特点为员工提供适当的劳动防护用品。例如,对于存在化学腐蚀性物质的工作场所,标准要求必须配备防化服、防护手套等装备。这不仅是对劳动者健康的保护,也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
其次,标准强调了个人防护装备的选择与使用的重要性。如在涉及高温或低温作业时,应选择隔热或保暖性能良好的防护服;在噪音较大的环境中,则需佩戴耳塞或耳罩以减少听力损伤的风险。此外,对于可能接触到粉尘的操作工位,标准建议采用高效过滤功能的口罩,并定期更换滤芯,确保其有效性。
再者,关于特殊工种的防护措施也做出了明确规定。比如,在进行机械设备维护保养时,除了常规的安全帽、工作服外,还需额外穿戴防砸鞋以及专用工具箱内的其他安全附件。同时,所有进入危险区域的工作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以便正确使用这些防护设施。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该标准还特别提到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验收、发放登记、检查维修等方面的内容。只有通过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才能真正实现劳动防护用品的有效管理和合理利用,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从业者的安全健康权益。
综上所述,《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第17部分》为企业提供了科学合理的指导原则,在实际应用中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灵活调整,但无论如何都不能忽视最基本的安全底线——即始终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