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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医药生产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原则、基本要求、选用指南及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安徽省内医药生产企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与实施。
Title:Specification for the Provision of 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 - Part 15: Personnel in Pharmaceutical Produc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C83
国际标准分类号:13.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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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 23/T 1496.15-2021《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第15部分:医药生产人员》是一项专门针对医药生产领域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的规范。以下是对该标准中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首先,标准在第4章“基本要求”中明确指出,医药生产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和作业环境条件,为员工提供适合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确保这些用品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这一规定强调了企业需依据具体工作环境来选择合适的防护措施,以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
其次,在第5章“个人防护装备的选择与使用”部分,标准特别提到不同岗位所需的不同类型的防护装备。例如,对于直接接触药品的操作人员,必须穿戴防静电工作服、手套以及面部保护装置等;而对于从事清洁工作的人员,则需要穿防水靴及专用围裙。这表明企业在配置防护用品时不能一概而论,而要根据不同工种的具体需求做出针对性安排。
再者,标准还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维护保养提出了具体要求。按照第6章的规定,所有防护用品都应当定期检查其完好性和有效性,一旦发现损坏或者性能下降的情况,应及时更换新的合格产品。此外,还鼓励企业建立完整的档案记录,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日期、检验结果以及使用情况等内容,以便于追溯管理和质量控制。
最后,在附录A中提供了常见医药生产岗位及其对应推荐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清单。这份清单为企业的实际操作提供了直观参考,帮助企业更高效地落实标准要求。
综上所述,《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第15部分:医药生产人员》通过明确基本要求、细化选择标准、规范维护流程以及给出实用建议四个方面,为企业如何正确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提供了全面指导,有助于提高医药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