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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黑龙江省林业生产人员在不同作业环境中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要求、选择原则和使用管理。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范围内从事林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与管理。
Title:Equipping of 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 for Forestry Workers - Part 23: Forestry Production Personnel
中国标准分类号:L8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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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 23/T 1496.23-2021是黑龙江省地方标准,规定了林业生产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要求。以下对标准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解读。
首先在范围部分明确指出该标准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林业生产的各类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林区作业、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工作的劳动者。
关于术语和定义,标准对“林业生产人员”进行了界定,指那些直接参与林业经营活动的工作人员,强调这些人员面临的主要危险因素如机械伤害、生物侵害及化学物质接触等。
在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要求中,标准特别强调了头部防护,要求佩戴符合GB 2811规定的安全帽,并且要根据作业环境选择合适的颜色以提高可见度。对于眼部防护,则需选用符合GB 14866标准的护目镜或面罩来防止飞溅物损伤眼睛。
在听力保护方面,当噪声水平超过85dB(A)时,必须提供耳塞或者耳罩作为听力保护措施,并确保其隔音效果达到相应标准。
此外,在手部防护上,建议使用防切割、耐刺穿的手套来应对可能遇到的各种锋利工具;脚部防护则需要穿着防砸鞋以抵御重物坠落带来的伤害。
最后,在特殊气候条件下工作时还需额外增加保暖衣物以及防水服等装备,确保劳动者能够在极端天气状况下依然保持舒适与安全。
以上就是对DB 23/T 1496.23-2021中关键条款所做的深入分析,希望可以为实际操作提供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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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