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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内蒙古中西部地区蒙古黄芪的产地环境、种子选择与处理、播种、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及采收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内蒙古中西部地区蒙古黄芪的规范化栽培。
Title:Cultivation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Mongolian Astragalus in Central and Western Inner Mongolia
中国标准分类号:B 46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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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5/T 2212—2021 内蒙古中西部地区蒙古黄芪栽培技术规程》是内蒙古自治区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和指导内蒙古中西部地区蒙古黄芪的栽培工作。这项标准对于提高蒙古黄芪的质量、产量以及推动当地中药材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选址与整地
标准指出,蒙古黄芪种植地应选择地势平坦、排水良好、土壤肥沃、pH值在6.5-8.0之间的沙壤土或壤土。在整地过程中,要求深耕细耙,施足基肥,一般每亩施用腐熟有机肥3000-4000公斤,过磷酸钙50公斤,硫酸钾10公斤。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提供充足的养分,确保蒙古黄芪健康生长。
二、种子处理与播种
种子处理是提高发芽率的关键步骤。标准建议采用机械擦伤法或者化学药剂浸泡法对种子进行处理。具体做法为:将种子放入浓度为0.5%的高锰酸钾溶液中浸泡12小时后捞出晾干备用。播种时间以春季4月中下旬至5月上旬为宜,采用条播方式,行距30厘米,株距15厘米,覆土厚度2-3厘米,播种量控制在每亩2-3公斤左右。
三、田间管理
田间管理包括中耕除草、灌溉施肥、病虫害防治等方面。中耕除草要做到及时彻底,避免杂草与蒙古黄芪争夺水分和养分。灌溉要根据天气情况适时适量,特别是在干旱季节要注意保持土壤湿润。施肥则需遵循“少量多次”的原则,在苗期追施氮肥促进幼苗生长,在开花前期增施磷钾肥增强植株抗逆性。此外,还需定期检查田间情况,一旦发现病虫害要及时采取物理、生物或化学方法进行防治。
四、采收与加工
蒙古黄芪的最佳采收时间为种植后的第三年秋季,此时根部积累的有效成分含量最高。采收时应注意不要损伤根系,并且尽量保留完整的根部。采收后的蒙古黄芪需要经过清洗、晾晒等初步加工工序才能入库储存。晾晒过程中要防止暴晒,以免影响药材品质。
以上内容是《DB15/T 2212—2021 内蒙古中西部地区蒙古黄芪栽培技术规程》中一些关键条文的具体解读。通过严格执行这些规定,可以有效提升蒙古黄芪的种植水平,保障其产品质量,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市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