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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中国医院质量安全管理中关于患者服务临床病理部分的具体要求,包括临床病理服务的质量控制、安全管理和操作规范。本文件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提供临床病理服务时的质量与安全管理。
Title:China Hospital Quality and Safety Management - Part 2-15: Patient Services Clinical Pathology
中国标准分类号:C04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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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本文将聚焦于《TCHAS 10-2-15-2023 中国医院质量安全管理 第2-15部分:患者服务 临床病理》中关于“病理报告签发流程”的新旧版本差异,并详细解读其应用方法。
在旧版标准中,病理报告签发流程较为笼统,仅要求病理科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发工作,但未具体说明如何确保报告准确性及责任落实。而新版标准对此进行了细化补充,新增了以下关键内容:首先,明确规定病理报告需由至少两名具备相应资质的病理医师审核签字;其次,强调了在特殊情况下(如疑难病例)应启动多学科会诊机制;最后,明确了报告签发前需经过质控小组复核。
以某三甲医院为例,在实施新版标准后,他们建立了完善的病理报告三级审核制度。第一级为初审,由一线病理医师完成;第二级为复审,由高年资病理医师负责;第三级为终审,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执行。此外,当遇到复杂病例时,他们会立即组织包括外科、内科等相关科室专家共同讨论,最终形成统一意见后再行签发。通过这一系列措施,不仅有效提高了病理诊断的准确率,还显著降低了医疗纠纷的发生概率。这充分体现了新版标准对于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保障患者权益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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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HAS 10-2-15-2023 中国医院质量安全管理 第2-15部分:患者服务 临床病理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