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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医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划分与评定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评分方法、等级划分及评定程序。本文件适用于医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工作。
Title:Division and Evaluation of Safety Production Standardization Levels for Pharmaceutical Enterprises
中国标准分类号:A4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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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2/T 3222-2021医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划分与评定》是吉林省发布的关于医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标准。以下将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首先在第4章“基本要求”中提到,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这要求企业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形成覆盖全员的责任体系。特别强调主要负责人需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定期开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
其次在第5章“安全教育培训”部分指出,企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岗位操作规程及应急处置等内容。同时,新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才能上岗,且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再者,在第6章“生产设备设施”章节里明确规定,所有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且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对于特种设备还需按照相关规定取得使用登记证并定期检验。
此外,第7章“作业安全”中强调了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的重要性。如动火、有限空间等高风险作业前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后方可实施。
最后在第9章“事故管理”部分提出,一旦发生事故企业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同时要深入调查原因,吸取教训,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以上仅是对该标准部分内容的简要分析,实际执行过程中还需要结合企业自身特点灵活运用,确保达到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