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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乡村旅游经营单位质量等级划分的依据、条件、评定程序和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吉林省范围内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的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
Title:Quality Grade Division and Evaluation of Rural Tourism Operation Units
中国标准分类号:X73
国际标准分类号:0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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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2/T 1817-2021《乡村旅游经营单位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是由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的,旨在规范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的质量等级划分和评定工作。该标准适用于吉林省范围内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的等级划分与评定。
首先,标准对乡村旅游经营单位进行了定义,指在乡村区域内,以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民俗风情等为依托,提供住宿、餐饮、观光、休闲娱乐等服务的单位。这明确了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的基本范畴。
其次,在质量等级划分上,标准将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分为三个等级: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每个等级都有相应的评定标准,包括基础设施、服务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要求。例如,对于基础设施,一星级要求具备基本的生活设施和服务设施,而三星级则要求设施更加完善,能够满足游客多样化的需求。
在服务质量方面,标准强调了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态度。一星级要求从业人员经过基本培训,能够提供基本的服务;二星级要求从业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技能,并能提供个性化服务;三星级则要求从业人员不仅专业技能过硬,还能提供高品质的定制化服务。
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也是标准的重要内容。所有等级的乡村旅游经营单位都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环境,减少对自然生态的影响,如垃圾分类处理、节能减排等。
此外,标准还特别提到了文化传承与创新。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应积极挖掘当地的文化资源,通过展示传统技艺、节庆活动等方式,让游客感受到独特的地域文化魅力。同时鼓励经营者结合现代市场需求,开发具有创意的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
总之,《乡村旅游经营单位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DB22/T 1817-2021为促进吉林省乡村旅游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指导依据。它不仅有助于提升乡村旅游的整体服务水平,也为游客提供了更好的体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