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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火力发电厂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论证内容及方法、报告编制要求等。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火力发电厂工程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
Title:Code for Climate Feasibility Argumentation of Thermal Power Plants Engineer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P56
国际标准分类号:07.10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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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火力发电厂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规范(DB21/T 3438—2021)为确保电厂建设与运行的气候适应性提供了科学依据。以下选取若干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第5.2条:气象资料收集与分析
此部分要求全面收集项目所在地近30年的气温、降水、风速等基本气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特别强调要关注极端天气事件如暴雨、大风频率及其变化趋势,这些信息是评估气候风险的基础。
第6.1条:热岛效应影响评价
本条款指出需结合城市发展规划预测未来热岛强度变化,评估其对电厂冷却系统效率的影响。建议采用多模式集成方法模拟不同情景下的热岛效应,为优化设计提供参考。
第7.2条:风场环境影响分析
要求综合考虑局地地形特征及大型建筑物布局对风场分布的影响,重点分析主厂房区域的风速风向特性。提出应设置合理的防风屏障以降低强风对设备安全运行的威胁。
第9.3条:雷击防护等级划分
明确按雷暴日数将区域划分为低、中、高三个雷击风险等级,并据此制定相应的防雷措施。特别强调对于位于高风险区的设施,必须采取双重甚至三重保护策略。
第10.1条:结论与建议
报告结论部分应当涵盖气候条件对电厂选址、工艺流程设计以及长期运营可能产生的正面或负面影响。同时提出针对性的改进建议,比如调整机组容量配置以应对夏季高温导致的电力需求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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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