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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科技成果评价服务的基本要求、评价流程、评价方法、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报告的编写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科技成果评价服务的提供方和需求方,用于指导科技成果的科学评价和服务。
Title:Specification for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Evaluation Service
中国标准分类号:A42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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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科技成果评价服务规范》(DB44/T 75-2021)是由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旨在规范科技成果评价服务行为,提高评价质量和公信力。以下将选取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该标准明确了科技成果评价的目的和原则。根据标准第3.1条,科技成果评价是指对科技成果的技术先进性、创新性和应用价值等进行全面分析、判断和综合评定的过程。其目的是为科技成果转化、技术交易、科技奖励申报等活动提供科学依据。同时,标准强调了客观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要求评价活动应遵循独立性、专业性和透明度的要求。
其次,关于评价内容,标准在第4章中进行了详细规定。科技成果评价主要包括技术先进性、创新性、成熟度、应用价值和社会经济效益等方面。例如,在技术先进性方面,评价应关注科技成果是否具有领先水平,是否解决了行业内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问题;在创新性方面,则需要评估科技成果是否具备新颖性、独创性和突破性。这些内容的设定有助于全面衡量科技成果的实际价值。
再者,标准还对评价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按照标准第5章的要求,科技成果评价程序一般包括申请与受理、组建评价专家组、资料审查与现场考察、专家评议、形成评价报告等环节。特别是对于专家的选择,标准指出评价专家组应当由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并且人数不得少于五人,确保评价结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最后,标准对评价报告的内容也提出了具体要求。根据第6章的规定,评价报告应当包括评价目的、评价依据、评价过程、评价结论等内容。评价结论应当明确科技成果的技术水平、创新程度以及推广应用的可能性,并提出改进建议。这样的规定不仅保证了评价工作的规范化,也为后续的应用推广提供了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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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