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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国际航行船舶在深圳市港口卸载垃圾的卫生监督要求、程序和管理措施。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国际航行船舶垃圾卸载过程中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Title:Hygiene Supervision Procedures for Waste Disposal of Internationally Navigating Vessels
中国标准分类号:C55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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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国际航行船舶卸载垃圾卫生监督规程(DB4403/T 143-2021)是深圳市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旨在保障深圳港水域环境卫生安全。以下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6.1.1 船舶在港期间应保持垃圾收集容器的清洁和完好状态。这一条款强调了船舶在港期间对垃圾收集设施的基本维护要求,确保设施能够正常使用,避免因设备问题导致垃圾泄漏。
6.1.2 船舶应按照垃圾分类要求设置不同颜色标识的收集容器,并明确各类垃圾的投放指引。此条款明确了垃圾分类的具体操作规范,通过颜色标识区分不同类型的垃圾,便于船员正确分类投放。
6.2.1 船舶应每日至少一次将垃圾运送至岸上指定地点进行处理。该条款规定了船舶垃圾运送频率,确保垃圾不会在船上积存过久,减少污染风险。
6.3.1 在卸载垃圾过程中,港口经营单位应安排专人现场监督,记录垃圾种类、数量及交接时间等信息。这要求港口方需履行监督职责,保证垃圾转运过程透明可追溯。
6.3.2 卸载后的垃圾应立即运往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垃圾处理场所进行处置。强调了垃圾卸载后需及时转运至合法合规的处理场所,防止二次污染。
7.1.1 每季度应对垃圾收集容器进行一次全面清洗消毒。这一规定保障了垃圾收集设施的卫生状况,降低病菌滋生的可能性。
以上条款从船舶自身管理、港口监督以及垃圾处理全流程等多个角度出发,构建起完整的卫生监督体系,对于维护港口环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