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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农业废弃物堆沤肥料生产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原料选择、堆沤工艺、质量控制及贮存运输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以农业废弃物为主要原料的堆沤肥料生产过程。
Title: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the Production of Composted Fertilizer from Agricultural Wastes
中国标准分类号:B 72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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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1/T 3419—2021《农业废弃物堆沤肥料生产技术规程》是一项辽宁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过程中的堆沤肥料生产技术要求。以下从标准的重要条文出发,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在原材料选择方面,标准明确指出农业废弃物应来源于无污染区域,确保原料的安全性与环保性。例如,第5.1条提到“堆沤肥料所用的农业废弃物不得含有重金属、有害化学物质及病原微生物”,这是为了防止在堆沤过程中产生二次污染,影响最终产品的质量与安全性。
其次,在堆沤工艺环节,标准对发酵条件进行了严格规定。根据第6.2条的要求,“堆沤场地需具备良好的通风和排水设施,并保持温度在50℃至70℃之间持续7天以上”。这样的温度范围能够有效杀灭病菌虫卵,同时促进有机物分解。此外,水分含量也需控制在50%-60%,以保证微生物活动的最佳环境。
再者,关于产品质量控制,标准强调了成品检测的重要性。依据第8.1条,“堆沤肥料成品必须检测pH值、有机质含量以及氮磷钾等养分指标”,并且这些参数均需符合表1中列出的具体数值。这一步骤对于保证肥料的有效性和适用性至关重要。
最后,在使用指导上,标准建议按照作物需求合理施用,避免过量施肥造成土壤板结或环境污染。第9.2条特别提醒,“每亩地施用量不宜超过2吨,并且应与化肥配合使用”。
通过以上对关键条款的深入分析可以看出,《农业废弃物堆沤肥料生产技术规程》不仅提供了详细的生产工艺流程,还涵盖了从原料到成品再到使用的全过程管理,为推动绿色农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