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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淡水池塘对虾和鱼混养的场地选择、放养前准备、苗种放养、饲养管理、水质调控、病害防治及收获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淡水池塘对虾和鱼混养生产。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Mixed Culture of Shrimp and Fish in Freshwater Ponds
中国标准分类号:B53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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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1/T 1260-2020《淡水池塘对虾和鱼混养技术规范》是上海市发布的关于淡水池塘中对虾与鱼类混养的技术指导文件。该标准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养殖模式,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促进生态友好型水产养殖业的发展。以下将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一、选址与池塘建设
标准指出,池塘应选择在地势平坦、排灌方便、水源充足且无污染的地方。池塘面积宜控制在5-20亩之间,深度保持在1.5-2米范围内。进排水系统要独立设置,并配备过滤设施以防止病原体传播。此外,还要求每口池塘配备增氧机等设备,确保水体溶解氧水平符合要求。
二、苗种选择与放养密度
苗种质量直接关系到最终产量和品质。标准建议选用经过检疫合格的健康苗种,同时注意品种搭配。对于南美白对虾而言,放养规格应在2-3厘米左右,每亩放养量约为8000-10000尾;而鱼类则根据具体种类确定合适的放养比例,比如可适当搭配少量鲫鱼或草鱼作为“清道夫”,帮助清理残饵及藻类。
三、水质管理
良好的水质条件是成功混养的基础。标准强调定期检测水体pH值、氨氮含量、亚硝酸盐浓度以及溶解氧水平。一般情况下,pH值应维持在7.0-8.5之间;氨氮不超过0.5mg/L;亚硝酸盐低于0.1mg/L;溶解氧保持在4mg/L以上。当发现水质恶化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如换水、施用微生物制剂等加以改善。
四、投喂管理
合理投喂不仅能够满足对虾和鱼类生长所需营养,还能有效降低饲料浪费率。标准提倡采用全价配合饲料,并根据不同生长阶段调整投喂量。通常情况下,幼苗期每日投喂次数为4次,成鱼阶段减少至2-3次即可。另外,在天气变化剧烈或水质较差时应适当减少甚至暂停投喂。
五、疾病防控
预防为主是疾病防控的关键策略之一。标准要求建立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消毒池塘底部、控制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等。一旦发现异常情况,需立即隔离疑似患病个体并送检确诊,同时按照兽医指导实施治疗方案。值得注意的是,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药物及其衍生物。
六、收获与销售
最后,在达到预定规格后即可安排收获工作。收获前一周停止投喂,以便清理肠道内容物。收获时尽量避免损伤虾体表面,保证产品外观整洁美观。同时,建立健全的产品追溯体系,确保消费者权益不受损害。
综上所述,《淡水池塘对虾和鱼混养技术规范》从多个方面提供了详尽的操作指南,有助于从业者更好地开展相关业务活动。希望广大养殖户能够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这些规定,共同推动我国现代渔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