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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湖北省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的设置要求与职责范围。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及相关管理部门。
Title:Safety Supervision Institution Setting and Responsibilities Specifications for Special Equipment (Trial)
中国标准分类号:K6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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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212T 37-2020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设置与职责规范(试行)》是湖北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的设置和职责。以下对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解读:
第4.1条:机构设置原则
该条款指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遵循“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设立。这意味着各级政府应当根据行政区域内的特种设备数量、分布情况及风险程度合理配置监察资源。这有助于确保每个地区都有足够的专业人员负责本地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
第5.1条:基本条件
本条规定了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通过考核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同时要求这些人员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这对于保障监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至关重要。
第6.2条:日常监督检查
此部分强调了定期开展现场检查的重要性,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运行状态、维护保养记录等。此外还提到应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及时处理公众反映的问题,体现了对公众利益保护的关注。
第8.1条:应急响应机制
当发生突发事件时,该条款要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进行处置,并做好信息报告工作。此举可以有效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以上只是部分内容解析,实际应用中还需结合具体情况灵活运用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