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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信息上报流程、内容要求、时限要求以及责任分工。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咸宁市范围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管部门及相关机构在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时的信息报告与处置工作。
Title:Special Equipment Accident Reporting Specification (Trial) DB4212T 43-2021
中国标准分类号:K79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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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212T 43-2021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上报规范(试行)》是湖北省针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信息上报制定的地方标准。以下选取几个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是事故分级报告要求。标准规定了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等级的事故上报时限。特别重大事故需在事故发生后30分钟内上报,重大事故为60分钟,较大事故为90分钟,一般事故为120分钟。这是为了确保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能够及时掌握情况并采取应对措施。
其次是信息报告内容要求。标准明确事故报告应包括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时间地点、设备类别型号、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等要素。特别是要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初步判断,这有助于后续调查工作的开展。
第三是上报流程要求。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同时通报使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地方监管部门接到报告后要逐级上报直至省级部门,并抄送同级安监部门。这种多层级同步报送机制可以保证信息传递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第四是保密与信息公开要求。标准强调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相关信息。只有经授权的机构才能通过官方渠道发布权威消息,避免因不实信息引发社会恐慌。
最后是监督与考核机制。要求建立定期检查评估制度,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对于迟报漏报瞒报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以此来强化责任意识和落实力度。
这些条文从时效性、完整性、规范性等方面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上报工作进行了系统化规定,为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危害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