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的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及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过程中的评价与管理。
Title:Evaluation Standard for Co-processing of Municipal Solid Waste in Cement Kilns
中国标准分类号:X79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3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评价标准》(DB42/T 1673-2021)是湖北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的评价工作。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深入解读:
评价指标体系
标准明确了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技术、经济、环境和社会四个方面。其中,技术指标主要评估处置过程的技术可行性与稳定性;经济指标关注成本效益比和资源利用效率;环境指标确保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社会指标则考量公众接受度及社会效益。
处置能力与规模
根据第5.1条,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的设计处理能力应不低于500吨/日,并且要求实际运行负荷率不得低于设计值的85%。这一规定旨在保证设施能够高效稳定地运行,同时避免因负荷过低导致能源浪费或二次污染风险增加。
原料预处理要求
第6.2条规定了原料预处理的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垃圾分选、破碎、脱水等工序。这些措施可以有效提高入窑物料的质量,减少对设备造成的损害,并降低有害物质排放量。此外,还需建立完善的预处理设施维护保养制度以保障长期正常运转。
污染物控制标准
在污染物控制方面,标准特别强调了重金属含量限值(见附录A)。例如,对于铅(Pb)、镉(Cd)、铬(Cr)等重金属元素的最大允许浓度作出了明确规定。这有助于防止重金属通过烟气或其他途径扩散到环境中造成危害。
资源化利用率计算方法
为了衡量资源化利用效果,标准提出了具体的计算公式(如公式(1)所示),即资源化利用率等于回收利用量除以总输入量乘以百分之百。这种量化方式便于直观了解资源转化情况,为优化工艺流程提供依据。
以上只是对部分核心内容进行了简要阐述,实际应用时还需结合具体情况全面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希望上述分析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执行DB42/T 1673-2021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