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福建省河湖长制工作的基本要求、组织体系、工作职责、管理制度、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估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福建省内各级河湖长制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Title: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River and Lake Chief System - DB35T 1957-2021
中国标准分类号:Z 1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福建省地方标准《河湖长制工作管理规范》(DB35/T 1957-2021)于2021年正式发布实施,该标准为全省河湖长制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提供了重要依据。以下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在组织体系方面,标准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应设立河湖长制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并建立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总河湖长的领导体制。这有助于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河湖治理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关于目标责任方面,标准提出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将水质达标率、水域岸线管控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同时强调了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定期向社会公布河湖水质状况、整治进展等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在巡查机制上,标准规定各级河湖长需按照规定的频次开展巡河巡湖活动,重点检查河道保洁、非法采砂等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上报,必要时启动应急响应措施。此外还鼓励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无人机、视频监控等辅助巡查工作。
在问题处置环节,标准细化了问题分类及处理流程。例如对一般性污染源可采取劝导教育方式解决;而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则需要联合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同时建立了问题整改反馈机制,确保所有发现问题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在绩效评估与奖惩机制方面,标准指出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客观公正地衡量各地各部门的工作成效。对于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而对于履职不力者则追究相应责任。
最后,在社会参与方面,标准倡导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到河湖保护行动中来。可以通过设立志愿者队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等多种形式增强民众环保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河湖长制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