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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农村新型社区生产生活生态三区共建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规划要求、建设要求、管理与维护要求及评价改进。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农村新型社区生产生活生态三区共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Title: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the Integrated Construction of Production, Living and Ecological Areas in New Rural Communities
中国标准分类号:X2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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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4367—2021农村新型社区生产生活生态三区共建通用要求》是一项重要的地方标准,旨在指导农村新型社区的建设与发展,确保生产、生活、生态三区协调发展。以下将从标准的重要条文出发,对其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标准中明确了农村新型社区规划的基本原则。其中包括“以人为本”的理念,强调社区规划要充分考虑居民的生活需求,同时注重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例如,第4.1条规定了社区布局应合理规划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确保各功能区相互协调,避免相互干扰。
其次,在生产区的规划建设方面,标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第5.1条指出,生产区应当配备完善的基础设施,如灌溉系统、电力供应等,并且要与周边农业资源相匹配。此外,第5.2条还强调了绿色农业的发展方向,鼓励采用现代化农业技术,减少化肥农药使用,提高农产品质量。
对于生活区,标准特别关注居住环境的质量。根据第6.1条的规定,生活区内应设有足够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学校、医院、超市等,以满足居民日常生活的需要。同时,第6.2条要求加强社区绿化建设,提升居住舒适度,构建宜居的生活环境。
最后,生态区的保护与建设也是该标准的重点内容之一。第7.1条明确指出,生态区内不得进行破坏性开发活动,必须严格遵守生态保护法律法规。第7.2条则提倡通过植树造林等方式增加植被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
综上所述,《DB37/T 4367—2021农村新型社区生产生活生态三区共建通用要求》为农村新型社区的建设提供了全面而具体的指导方针。它不仅有助于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还能有效保护自然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不仅是对当前农村发展现状的一种回应,更是对未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路径的一次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