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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湖北省公共机构中医疗机构的能耗定额技术要求、计算方法、统计范围及管理措施。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能耗定额管理。
Title:Hubei Provincial Public Institutions Energy Consumption Quota - Part 3: Medical Institu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F0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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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湖北省地方标准《DB42/T 1079.3-2021 公共机构能耗定额 第3部分:医疗机构》为湖北省内医疗机构的能耗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和规范指导。以下对标准中的关键条款进行深入解读。
一、适用范围与定义
该标准适用于湖北省行政区域内年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标准明确了医疗机构能耗定额的适用对象,确保了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能耗指标体系
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能耗的主要指标包括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电耗、单位建筑面积天然气消耗等。这些指标全面涵盖了医疗机构能源消耗的主要形式,有助于全面评估能耗水平。
三、能耗定额值
根据建筑规模的不同,标准设定了不同的能耗定额值。例如,对于5000至10000平方米的医疗机构,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的定额值为不大于60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这一具体数值的设定,为医疗机构提供了明确的能耗控制目标。
四、能耗监测与统计
标准要求医疗机构建立完善的能耗监测系统,定期开展能耗统计工作,并按要求上报数据。这有助于及时发现能耗异常,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节能改造。
五、节能管理措施
标准提倡采用节能新技术、新设备,优化运行管理模式。例如,推广使用变频技术、智能照明系统等先进节能手段,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六、考核与评价
医疗机构应定期开展能耗考核与评价工作,将能耗指标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促进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
七、持续改进
医疗机构需制定年度节能计划,逐年降低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同时,要关注行业先进技术的发展动态,适时调整节能策略,实现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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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