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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滇池流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的术语和定义、分级、排放要求、监测要求及实施与监督。本文件适用于滇池流域内规模小于500 m³/d(不含)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Title:Emission Requirements and Limits for Water Pollutants from Rural Domestic Wastewater Treatment Facilities in Dianchi Lake Basin
中国标准分类号:Z6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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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5301T 62-2021是云南省针对滇池流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规范该区域内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有效控制水污染物的排放。以下是对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详细解读。
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滇池流域内所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和管理。明确了标准覆盖的地理范围和设施类型,确保了标准实施的一致性和针对性。
排放限值
标准规定了不同处理规模下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例如,对于日处理能力在5吨至50吨之间的设施,化学需氧量(COD)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60mg/L,氨氮(NH3-N)为8mg/L。这些限值是基于环境容量和生态承载力科学设定的,有助于保护滇池水质。
监测与分析方法
为了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标准还指定了具体的监测频率和分析方法。比如,COD和NH3-N的检测应采用国家标准GB/T 11914和HJ 535推荐的方法,并且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监测。
运行管理要求
强调了设施运营单位的责任,包括定期维护保养设备、记录运行参数以及及时处理异常情况等。此外,还要求建立完整的档案管理制度,保存相关技术资料和监测记录至少三年以上。
特殊时期管控措施
考虑到季节变化对水质的影响,在雨季或洪水期间,应采取额外的预防措施以防止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自然水体。这可能包括临时增加储水设施或者调整处理工艺流程。
通过上述内容可以看出,《DB5301T 62-2021》不仅设定了严格的排放标准,同时也从实际操作层面提供了指导建议,这对于改善滇池流域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