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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停放与充电场所要求、使用要求及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的消防安全管理。
Title:Fire Safety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Electric Bicycles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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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2/T 1000—2020《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是天津市发布的关于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的地方标准。该标准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和充电等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旨在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这表明标准覆盖了电动自行车从生产到使用的全过程,包括生产企业的质量控制、销售商的责任义务、使用者的安全意识以及公共场所的管理措施。
二、术语和定义
标准中明确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等相关术语的定义。例如,“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这一定义为后续条款提供了统一的理解基础。
三、生产与销售环节
在生产环节,要求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设计制造,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具体包括电池组的设计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外壳材料需具备阻燃性能,并且产品出厂前必须通过严格的质量检测。
销售环节则强调销售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正确的使用指导,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同时,鼓励销售者设立专门的售后服务点,以便及时处理售后问题。
四、使用与停放
对于使用者而言,标准要求电动自行车不得擅自改装原厂配置的动力装置和控制系统,避免因改动而导致的安全隐患。此外,使用者还应该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尤其是电池状态,发现异常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停放方面,标准指出电动自行车应在指定区域停放,不得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特别是在住宅楼内,应设置独立的集中停放场所,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五、充电管理
充电是引发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标准对此做出了特别规定。首先,充电器的选择要与电池相匹配,禁止使用非正规厂家生产的充电设备。其次,在室内充电时,必须确保环境通风良好,远离易燃物品。最后,提倡安装智能充电桩,实现过载保护、短路保护等功能,提高充电过程中的安全性。
六、应急处置
一旦发生火情,标准要求相关人员能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比如立即切断电源,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期火灾,并及时拨打报警电话求助。同时,还应组织人员有序疏散,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总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涵盖了电动自行车生命周期内的多个关键环节,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度安排,力求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风险,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