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的合规要求、风险管理及合规实施等方面的内容。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及其他市场主体,为其提供竞争合规管理的指导。
Title:Guidelines for Operator Competition Compliance
中国标准分类号:A20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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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1/T 1255-2020《经营者竞争合规指南》是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地方标准,旨在指导企业建立并完善自身的竞争合规管理体系。以下将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一、关于竞争合规管理架构
该标准要求企业设立专门的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竞争合规工作,并明确其职责权限。具体来说,企业应当确保高层管理者对竞争合规管理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支持,同时赋予相关部门和人员必要的资源和权力以履行职责。此外,还应建立健全内部沟通机制,促进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
二、风险识别与评估
企业需要定期开展竞争法律风险识别与评估活动。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外部法律法规变化的关注,及时更新自身政策制度;二是对企业自身业务模式可能引发的反垄断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三是针对特定行业特点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通过这些步骤可以帮助企业提前发现潜在的风险点,并采取有效对策加以防范。
三、培训教育
为了提高全体员工特别是管理层对于竞争法规的认识水平,企业应当组织形式多样的培训课程。培训内容可以涵盖但不限于如下几个主题:中国《反垄断法》及其实施细则的主要规定;国际上通行的竞争规则;典型案件剖析等。值得注意的是,每次培训结束后都应当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四、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建立有效的监测预警体系是实现持续改进的基础条件之一。企业可以通过引入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来辅助完成这一目标。例如利用大数据技术收集整理相关信息,运用人工智能算法自动筛选异常行为模式等等。一旦发现可疑迹象,则立即启动调查程序查明真相。
五、应急响应机制
当发生涉嫌违反竞争法的行为时,企业必须迅速作出反应。为此,《指南》特别强调了两点要求:一是要成立临时工作组负责处理相关事宜;二是要按照既定流程向上级汇报情况直至最终解决问题为止。在整个过程中保持透明度至关重要,唯有如此才能赢得公众的信任和支持。
六、绩效考核与改进
最后一点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就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并对执行效果进行定期审查。只有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才能够真正达到预期目的。因此建议各家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适合自己的考核办法,并将其纳入整体战略规划当中去考虑。
以上是对DB31/T 1255-2020《经营者竞争合规指南》中部分内容所做的简明扼要地阐述。希望上述信息能够为企业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在今后的发展道路上更加稳健地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