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四川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内容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Title:General Rules for Production Safety Accident Hidden Danger Investigation and Rectification System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10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DB51/T 2768-2021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是四川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下为部分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关于术语和定义,标准明确“事故隐患”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排查”是指对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检查的过程。
在组织机构及职责方面,要求企业应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职责。例如,主要负责人需负责组织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对于隐患排查的方式和内容,标准提出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确定排查方式,包括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等。日常排查应覆盖所有作业场所和岗位,定期排查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排查则针对特定设备设施或工艺环节。
隐患治理部分强调了分级治理原则。一般隐患由责任部门立即整改,重大隐患需制定治理方案,内容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时限和要求、应急预案等,并按程序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此外,标准还要求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包括时间、部位、具体内容、发现人、整改措施、完成情况等信息,并定期分析评估隐患排查治理效果,持续改进工作流程。
以上是对该标准中关键内容的深入解析,希望能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执行相关规定,提升安全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