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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淡水渔业水域环境监测与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监测方法、污染事故调查程序及处理措施。本文件适用于淡水渔业水域的环境监测以及污染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of Freshwater Fishery Waters and Investigation and Handling of Pollution Accidents
中国标准分类号:B5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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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4/T 239-2020《淡水渔业水域环境监测与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规程》是安徽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淡水渔业水域的环境监测工作及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流程。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内淡水渔业水域的环境监测以及因工业、农业等人为活动导致的淡水渔业水域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这明确了标准的应用场景,确保了其在特定区域内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2. 术语和定义:
- 淡水渔业水域:指用于淡水养殖或捕捞作业的湖泊、水库、河流等自然水体。
- 污染事故:由于人为因素引起的淡水渔业水域水质恶化,对鱼类及其他水生生物造成危害的情况。
这些定义为后续条款提供了基础概念支持,有助于统一各方对于术语的理解。
3. 监测项目与频率:
- 监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溶解氧、pH值、化学需氧量(COD)、总磷、总氮等指标。
- 常规监测每月至少一次,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频次。
这一点强调了监测工作的科学性和持续性,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并记录水质变化情况。
4. 污染事故报告制度:
- 当发生可能影响淡水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事件时,相关单位和个人应立即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初步应急措施。
- 报告内容应当包含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内容。
此条文建立了快速响应机制,有利于减少损失扩大化。
5. 调查程序:
- 环境保护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前往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 调查过程中需详细记录污染源信息、污染物种类及其浓度分布等情况。
明确了调查工作的具体步骤,保证了调查结果的真实可靠。
6. 处理措施:
- 根据调查结果确定责任主体,并要求其限期整改直至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 对于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 同时加强对周边群众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大家保护水资源意识。
通过上述手段可以有效遏制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
以上是对DB34/T 239-2020部分内容的重点解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