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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固定式燃气轮机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要求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辖区内固定式燃气轮机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Title: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Stationary Gas Turbines
中国标准分类号:Z6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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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2 3967-2021《固定式燃气轮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江苏省针对固定式燃气轮机排放制定的地方性环保标准。以下为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排放限值
标准对氮氧化物(NOx)等主要污染物设定了严格的排放限值。例如,在基准氧含量为15%的情况下,NOx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30mg/m³。这一限值比国家标准更为严格,旨在减少温室气体和有害物质的排放,保护环境。
监测要求
标准明确了监测的具体要求,包括监测点位的选择、采样频率以及数据记录方式。规定所有监测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并且要定期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这有助于确保企业能够持续符合排放标准并接受监督。
管理措施
对于违反本标准的行为,提出了具体的处罚措施。如果发现超标排放情况,环保部门有权责令改正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情节严重的,可报请政府批准后实施停业、关闭处理。同时鼓励采用先进技术手段降低污染水平。
特殊时段管控
在特殊时期如重大活动期间或者冬季采暖季等,可能会采取更加严格的管控措施。比如提高部分污染物的排放标准要求,增加巡查频次等,以保障空气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以上是对DB32 3967-2021部分内容的重点解析,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继续交流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