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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应用原则、应用服务内容以及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内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相关业务活动的服务与管理。
Title: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Service of Unified Social Credit Code for Legal Entities and Other Organiza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L80
国际标准分类号:35.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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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应用服务规范》(DB65/T 4285-2019)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规范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应用和服务。这项标准对于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以下将从几个关键条文入手,对标准的重要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在“术语和定义”部分中,明确界定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概念。该代码是由18位数字或字母组成的唯一标识符,用于识别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信息。这一定义为后续条款提供了基础,确保了各方在使用过程中有共同的理解。
其次,“编码规则”部分详细规定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构成方式。它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标识码以及校验码五部分组成。这种结构设计不仅保证了代码的唯一性,还便于数据管理和信息查询。
再者,“数据采集与维护”部分强调了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要求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数据采集机制,确保采集的数据真实、完整、有效,并且要定期更新维护,以保持数据库的时效性。这对于保障信息的可靠性和实用性至关重要。
此外,“应用服务”部分明确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应用范围和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金融、税务、工商等多个领域。各相关单位应当积极采用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作为身份认证的主要依据,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最后,“监督管理”部分指出了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需加强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应用工作的监督指导,建立相应的考核评价体系,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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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